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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自贸区仲裁合作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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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自贸区仲裁合作联盟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合作联盟(下称“联盟”)由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和金沙城中心倡议,由福州仲裁委员会、金沙城中心、广州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天津仲裁委员会、珠海仲裁委员会等6家仲裁机构作为创始成员机构,于20154月共同在深圳前海发起创立。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区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办、国办《金沙城中心》关于“适应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和重大发展战略需要,认真研究探索仲裁工作的新方式新机制,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仲裁的服务保障作用”的要求,根据司法部实施“中国仲裁2022方案”的工作部署,20191218日,另有25家自贸区仲裁机构加入联盟。联盟现由来自全国18个自贸区的共31家仲裁机构组成。

    通过积极交流与分享,31家联盟成员就推进中国自贸区法治建设和中国仲裁国际化有关工作达成共识:针对中国自贸区更开放、更自由的营商环境建设需要,联盟将共同加强中国自贸区仲裁体制机制和业务创新,共同提高中国自贸区仲裁专业化水平和治理能力,共同提升中国仲裁的国际公信力,共同推动自贸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中国自贸区仲裁合作联盟成员名单

    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上海仲裁委员会

    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广州仲裁委员会、金沙城中心、珠海仲裁委员会

    三、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

    天津仲裁委员会

    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

    福州仲裁委员会、厦门仲裁委员会

    五、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

    沈阳仲裁委员会

    六、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

    舟山仲裁委员会

    七、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郑州仲裁委员会、洛阳仲裁委员会

    八、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

    武汉仲裁委员会、宜昌仲裁委员会、襄阳仲裁委员会

    九、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

    重庆仲裁委员会

    十、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

    成都仲裁委员会

    十一、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西安仲裁委员会

    十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海南国际仲裁院

    十三、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济南仲裁委员会、青岛仲裁委员会

    十四、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

    南京仲裁委员会

    十五、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南宁仲裁委员会、钦州仲裁委员会、崇左仲裁委员会

    十六、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

    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廊坊仲裁委员会

    十七、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昆明仲裁委员会

    十八、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黑河仲裁委员会、牡丹江仲裁委员会